2023年佛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一)
为全面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构建良好基础教育生态,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佛山市教育局修订形成《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 》。
【工作原则】
[全市统筹,各区实施]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平台、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方式和招生时间,实行全过程监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本辖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平台招录,全面管理]
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通过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 (以下简称“市民办招生平台”) 管理,各类招生对象必须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
各区购买学位用于统筹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学生的民办学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管理,但必须纳入各区招生平台管理。
[机会公平,唯一录取]
1.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 电脑随机摇号实行“双随机”,对报名对象随机排序后再随机摇号
3. 报名对象为双 (多)胞胎的,如有意入读同一所民办学校,审核通过后使用同一个摇号码进行电脑摇号,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签则都不录取。
4. 凡已被录取的报名对象,包括放弃注册者,均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划定适当比例面向所在镇 (街道) 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镇 (街道)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在区内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可面向市内区外补录。
【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 (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一方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可申请报读我市民办学校。
1 具有佛山户籍。
2 持有效期内佛山居住证 (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 具有佛山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
4 在佛山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5 各类优待对象。
政策直招: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
军人子女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人才直招:
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对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协议直招:
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生源
本校董事会 (理事会) 成员直系亲属
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
2021年3月31日 (含) 前已在小学对口直招幼儿园就读的小班及以上年级的应届毕业生该政策自2024年起不再执行)
6 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佛山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此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招生方式】
按照报名对象条件,分类实行普通招生、直招、校内直升和补录。
普通招生:
对第]~类招生对象实行普通招生
直招:
对符合条件的第5类优待招生对象直接录取。
校内直升:
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其中,2021年3月31日 (不含) 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招生后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才具有本校直升资格。
为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对于在2021年3月31日 (含) 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就读,且在此日期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其毕业时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补录:
对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实行补录
第6类招生对象,只能参加补录。